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校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3月27日、28日,牛春雨副校长带领教务处、安全工作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科研处、党政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我校二级学院(系)和生命科学中心、实验动物中心、旱作农业中心等教学、教辅单位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结合前期开展的自查与整改情况,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排查隐患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重点对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消防设备配备、仪器操作规范培训、生物安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材料保管及使用、实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从整体上看,各单位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能较好满足我校教学和科研需要。但是,也发现个别实验室在安全责任、细化管理、规范操作、危化品存放处置、实验室基本条件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牛春雨副校长强调,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限思维,把实验室安全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等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详细梳理和整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拿出建议方案上报学校研究解决。通过这次检查要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大力改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完善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提高实验室安全水平,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